快三大发_快三大发
快三大发2023-01-31 16:05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财经北京1月5日电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工作近日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5日在京共同主办首批可信计算认证产品发布会,14款可信计算产品检测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获颁证书。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是落实安全可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推广安全可信产品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国家等级保护2.0制度要求,规范引导可信计算产品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可持续的可信计算生态,加快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落地,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于2021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一年多来,双方联合开展可信计算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工作,共同制定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的规则,对于满足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双方联合颁发可信计算产品的认证证书。

  沈昌祥院士在发布会上表示,推广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是国家战略,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要求的重要举措。安全可信技术能够确保设备在工作的同时,内含的安全部件进行动态的、并行的、实时的、全方位的安全检测,确保计算过程及资源不被破坏和篡改,正确完成计算任务。

  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振宇介绍,首批过测的可信计算产品来自中科可控等14家业内知名企业的7款可信服务器和7款可信网络安全产品。联合检测认证工作的开展,对于建设基础软硬件厂商和网络安全厂商深度融合的新型网络安全产业生态、推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体系的快速构成、筑牢我国网络安全屏障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特聘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在会上正式发布了由北京工业大学等4家单位牵头的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的4项团体标准。

  下一步,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将密切配合,加强可信计算产品认证的宣贯,并将逐步扩大可信计算产品认证范围,将办公设备、工控设备等产品逐渐纳入认证范围,不断完善可信计算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在应用侧,积极推进可信计算产品在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构建“安全可信”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主动免疫能力。(新华财经记者 张文娟)

快三大发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快三大发地图